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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律协作“14条意见”出台!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加强检律协作,推进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,促进司法公正,8月15日,桐庐县人民检察院牵头,与桐庐县司法局、桐庐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出台了《关于建立检律协作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意见》。

今年7月14日,桐庐县召开检律工作座谈会,三方齐聚一堂,就进一步深化检律协作、构建亲清检律关系等达成共识。

检律协作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是县检察院、县司法局、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为加强检律协作搭建的日常沟通交流机制,主要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及不定期召开座谈会、研讨会等形式开展沟通交流,构建相互监督、正当交往、彼此尊重、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。

《意见》共14条。重点明确了要建立健全检律联席会议常态化制度,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,由县检察院、县司法局、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协商确定,研究解决检律协作互动中的问题,不断提升协作互动的质效;要探索建立涵盖面向律师的“检察开放日”机制,不断拓宽双方沟通渠道;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;要鼓励和保障律师广泛参与民事、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,积极探索民事检察监督律师代理制度,积极推动民事、行政专家咨询智库建设;要注重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;要探索开展检察官、律师互督互评工作;要搭建检律阳光交流平台,鼓励与支持检察官与律师阳光交往,积极开展同堂培训、学术研讨、专题调研和文体交流活动。

该《意见》的出台正是桐庐县检察院回应与会律师意见建议,推动检律双方同向同行、相敬相惜、互促互律的具体实践和重要抓手。